問題案例::我懷孕8個月,12月公司給我社保斷交,不是欠費,是斷交,請問可以補交嗎,補交上生育津貼可以領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生育保險10個月,且生育當月在單位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狀態,符合上述條件您可享受生育報銷。
如遇斷繳情況的,則不符合生育報銷條件,需要自重新征繳繳費滿生育保險10個月。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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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