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區長您好!我是武進雪堰潘家東頭巷村民唐武杰,唐紅元我們想問下現在我們村上別人確權證都辦好了,就我們沒有辦是什么原因?
解答內容::關于來電人反映的信訪事項,鎮政府農經站已進行了回復: 1、由于342省道土地征用款分配,2011年11月6日東頭巷為此專門召開戶代表會議商討并形成《潘家村東頭巷股份合作社關于責任田小調整及年終收益分配的決議》,并有全體與會戶代表簽名認可。當時約定分配結束兩年后即到2013年10月底實施該方案。恰逢2014年開始土地確權,本準備按該方案將本組土地重新進行分配后再進行確權,村委為此到東頭巷村小組召開社員大會,討論重新分配土地后進行確權事項。由于出田戶一致反對,本方案最終未能得到實施。最終土地確權方案是按現有種植面積確權,如農戶間有土地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據東頭巷隊長唐正東反映,公務員、鎮屬事業單位納編的現在職人員未參加東頭巷村民小組每年度的收益分配。 3、反映人反映總畝分與涉農補貼分配方案存在相當大的差距,相差28畝左右。該28畝土地即為新生隊土地。該土地81年已全部分到戶頭上,其土地收益也歸戶頭所有。反映人戶頭也有分到田及收益,且農戶內部之間已作部分調整,故新生隊土地本次暫未確權。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針對家庭(戶)而非個人簽訂的,反映人所說“無田戶”,均為1998年簽訂二輪承包合同之后另立戶的,其土地仍在原戶內,沒有重新調整土地承包權,事實上不存在真正的“無田戶”。
回復單位:武進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