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老婆在2018.8月失業,于2018.10月份辦理了失業手續。現咨詢以下問題:1.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是否需要本人繳納?2.如本人繳納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到哪里辦理手續(戶籍所在地常州市新北區富都小區)?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根據《常州市市區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常人社規〔2011〕5號)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保險基金正常應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您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個人托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攜帶材料: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個人檔案材料、離職單位提供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辦理地點:
新北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電話:88516933(人才)、88516926(就業)、88516915(檔案);地址:常州市新北區紅河路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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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