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本人就職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參保生育險六年,本人的妻子外地農村戶口,于今年六月在常州生育首孩,本人去單位辦理生育報銷時被告知必須出示我妻子的《就業創業證》,由于是農村戶口且不符合辦理戶籍地失業登記證的條件導致無法報銷,請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解疑,以上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男方報銷生育保險,需要提供:
男職工配偶《就業創業證》或男職工所在單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男職工配偶未就業證明、男職工配偶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情況證明;
用人單位出具職工配偶異地生育的證明、男職工本人社保卡。
出院記錄;出生醫學證明、醫療費用發票、醫療費用分類匯總清單、《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或《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
綜上所述,男方報銷材料中,男職工配偶《就業創業證》或男職工所在單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男職工配偶未就業證明,二者任選其一即可,如果沒有女方的《就業創業證》,可以要求男方單位或者女方目前所在村(居)委會(街道勞動保障所)出具未就業證明,也可代替女方《就業創業證》。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