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慢性病(慢性腎小球腎炎)如何辦理門慢?
2.門慢和普通門診的區別及特殊待遇是什么?
3.因為慢性病需要每個月幾千的藥費,請問是否住院才能夠報銷部分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大概是多少?
4.只掛門診買藥檢查產生的費用是否都是自己支付?沒有被醫保報銷部分?如果有統籌報銷報銷比例多少?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答復如下:
市本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中六類門診慢性病種患者在門診配醫保規定的藥品時可以享受補助:1、高血壓(Ⅱ、Ⅲ級),2、糖尿病,3、惡性腫瘤,4、慢性肝炎(中、重度),5、系統性紅斑狼瘡,6、帕金森病。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具有連續記錄半年以上相關疾病的有效病歷資料,到市醫保中心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發放鑒定表格,并按規定詳細填寫表格。參保人員持有效病歷資料、鑒定表格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院進行門診慢性病專家鑒定,表格留專家醫生處。經專家組鑒定后的結果及原始資料返市醫保中心,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參保人員自鑒定所在月份的次月即可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已經享受過其他門診統籌待遇的部分),起付標準統一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額在職人員3500元、退休(退職)人員450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內,對超過起付標準但在最高限額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級醫療機構等首診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醫保基金補貼70%,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在二、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醫保基金補貼50%。
慢性病補助:參保人員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藥的,可以享受75%的補助;在其他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配藥的,可以享受70%的補助。單個病種補助限額為:未退休(退職)人員800元/年(惡性腫瘤2000元/年),退休(退職)人員1000元/年(惡性腫瘤2400元/年);兩個以上病種限額為:未退休(退職)人員1200元/年(含惡性腫瘤2400元/年),退休(退職)人員1500元/年(含惡性腫瘤2900元/年)。補助額度按月使用,某月結余額度可轉到下一個月使用,當年有效,次年重新計算。
慢性病在普通門診就診時可以同時享受。不一定需要住院才可使用,報銷比例如上。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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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