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
您好!
我司想聘請一位外籍員工。他的等級為C類人員,目前在桂林這邊工作。如果要在這邊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請問,需要哪些材料?還有就是,常州對C類人員,有沒有限制或是別的要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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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外國人應該先辦理《就業許可證》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外國人就業證》辦理程序
(1)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外國人未入境前)。申報材料 :
①《外國人就業申請表》(由單位填寫一式三份);
②擬聘用外國人報告(由單位出具,說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③聘用意向書(由單位或委派方出具,如聘書、任命書、委任書、決定等);
④擬聘用外國人的履歷證明(由國外機構或組織出具或由本人填寫,聘用單位證明);
⑤擬聘用外國人從事該項工作的資格證明(學歷證明、技能資格證明、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二年以上經歷證明);
⑥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⑦擬聘用外國人的護照、簽證復印件;
⑧無犯罪記錄證明(可由國外警察局或大使館提供)
2至8項材料均需復印二份并帶原件。
經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審核同意后,單位報江蘇省人社廳審批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許可證書有效期為6個月。
(2)辦理《簽證通知函》。用人單位持已辦理的《就業許可證》至市外經貿局申請辦理《簽證通知函》(建議職業簽證);
(3)辦理職業簽證。由本人持《就業許可證》和《簽證通知函》、護照至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職業(“Z”)簽證;
(4)簽訂勞動合同。被聘外國人持職業簽證入境后15日內,憑許可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外國人投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無須簽訂勞動合同。
(5)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申報材料 :
①《外國人就業登記表》(單位填寫一式三份);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復印件;
③單位與聘用外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④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它國際旅行證件;
⑤經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健康檢查或驗證合格證明書復印件;
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⑦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張(含登記表上的三張);
2至6項材料均需復印二份并帶原件。
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單位報江蘇省人社廳審批簽發《外國人就業證》。
(6)辦理居留證。五、入境三十日內持《就業證》、護照等相關材料至公安部門辦理外國人 居留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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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