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在2008年7月在酒店上班,單位的社保關系是武進的,之后在2008年11月辭職,2008年12月找到單位,但是新單位在接收我的社保檔案關系說,由于武進和常州不合并,需要時間做交接合并手續,于2008年12月時我的社保中斷一個月,單位2009年1月開始給我交社保到至今,請問我2008年12月中斷一個月的養老和醫保能不能補交,那我的醫保連續繳費年限是不是從2009年1月開始計算的?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企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斷部分不計算。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