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想咨詢下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還可以繼續領取失業金么?如果可以的話需要辦理什么手續,需要什么資料,需要去什么部門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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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19年12月起,對領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如有疑問,可以直接聯系失業保險待遇審核窗口855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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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