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在2020年12月份生的孩子,當時由于城鎮居民保險未滿1年,用的自費。我丈夫一直在常州繳納的五險一金,后來就用我丈夫的生育保險來保險,資料都提供給公司后,2021年1月19號,我丈夫公司告訴我丈夫,由于我繳納了城鎮居民保險,現在無法報銷。請問下現在需要去哪里處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建議具體由生育報銷窗口審核,聯系電話:86811109。
以上答案僅供參考,目前已成立醫保局,有關于生育相關政策,建議咨詢醫保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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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