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網上看到從8月1日起常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30元,請問2030元不包含高溫費、加班費、中夜班補貼、公司福利外,個人應繳納的社保及公積金是否也不包含在里面。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關于調整常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常人社發〔2018〕157號)一、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各類標準為:
(一)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2020元/月;溧陽市、金壇區執行省定二類標準1830元/月。
(二)調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18.5元/小時;溧陽市、金壇區執行省定二類標準16.5元/小時。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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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