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房產證是父親,已過世,辦理了公正(子女放棄房產,母親繼承),現要把房子賣給其中一子女,是否先要辦理房產證改名(改成母親),還是不用改名,直接可以辦理過戶給子女,具體如何辦理
解答內容::您好!先由您母親辦理繼承手續后,登記到其名下,然后才能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轉移登記到子女的名下。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繼承公證書、不動產權證書(或房產證、土地證)等材料到窗口辦理。買賣的不動產轉移登記,請攜帶身份證、網簽合同備案、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證明、住宅維修資金繳款憑證等材料。贈與的不動產轉移登記,請攜帶身份證、贈與合同、不動產權證書等材料。買賣和贈與的稅費有差異,具體請向稅務部門咨詢,電話:12366-2
回復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