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 我愛人已近50歲,關于退休規定想咨詢一下。她原是集體商業企業職工,從95年9月起按規定交養老保險,工作6年后企業倒閉了,之后又斷斷續續換了幾個商業單位。有工作單位時由企業交社保,沒工作單位的時候就自已交社保。現在已下崗在家十多年了,但社保沒中斷過。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她能在50周歲辦理退休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女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為:單位女工人以及保留養老保險關系的女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女參保人員中原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歲,其他女性55周歲。(其中“45周歲前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45周歲后仍繼續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過”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
如有疑問,建議聯系常州市養老處:856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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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