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尊敬的戴區長: 您好,本人林威威2003年參軍入伍,是2015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轉業士官。自接到通知書后于2016年6月前往武進區安置辦公室報到。2017年1月19號被安排到武進區經發集團,當天又被集團分配到牛塘汽車檢測站。 自2017年2月在本檢測站工作以來,直至2018年3月單位都沒有給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至今剛剛交了兩個月的公積金,之前的也沒有給予補交。直到現在工資待遇和單位普通招聘的臨時合同工一樣,每月發放2700元。這讓我很難理解。相信經發集團有編制的正式員工不可能是這樣的工資待遇。此問題我多次向優撫科反應,他們也回復我說已通過開協調會的形式向集團公司協商提高個人工資待遇問題。但單位遲遲未有給予答復。至今仍未有結果。 同時家屬又因已婚未育遭遇就業歧視,未能找到工作。作為家庭的頂梁柱。2700元的工資實在是入不敷出,難以維持家庭生活開支。 希望領導在百忙之中能夠給予關注,早日幫助我們落實工資待遇改善問題。此致敬禮 林威威
解答內容::林威威是我區接收安置的轉業士官,2016年安置到經發集團工作,其本人反應工資待遇低、生活困難的問題已經轉交經發集團,由經發集團處理解決。
回復單位:武進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