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2017年6月開始交的生育保險,目前已交滿12個月。我于2017年9月生的孩子。請問,現在可以辦理生育費用的報銷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生育保險10個月,且生育當月在單位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狀態,符合上述條件您可享受生育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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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