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尊敬的各位領導,我想請問一下,在正常的土地征收流程中,房屋評估屬于哪個階段?因為近日,我鎮因涉及到蘇錫常南部高速的建設,進行土地征收。但作為征收范圍內的村民,我未接到鎮政府的“征地預公告”、“征地聽證會”、選舉房屋評估服務機構的村民表決會等通知。當地拆遷辦突然就來進行房屋丈量(房屋評估服務機構為常州基建)。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請各位領導予以關注!
解答內容::您好:
我區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執行《常州市武進區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和安置辦法》(武政發〔2009〕96號)文件,具體實施由屬地政府負責。在拆遷過程中,您有任何疑問可對照文件,也可咨詢屬地政府。感謝您對拆遷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回復單位:武進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