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因為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本地戶口,社保繳費超過5年,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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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