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方面:父母名下房產可以通過買賣或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子女,雙方需持產權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
產生的不動產登記費有:
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
瑤海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電話:62072530;
廬陽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電話:62160300;
蜀山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電話:62072566;
包河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電話:62072587;
濱湖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電話:62536016。
稅務方面:現房產交易的幾種情況所涉及的稅費如下,您可自行選擇買賣或贈與方式。
一、通過買賣方式過戶住宅,
賣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7%(市區)、5%(縣城、鎮)、1%(其他);
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3%;
地方教育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個人所得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稅率為20%,若您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稅務機關可依法按您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買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對于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二、通過買賣方式過戶非住宅。
賣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若您難以提供完整、準確的原值憑證,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7%(市區)、5%(縣城、鎮)、1%(其他);
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3%;
地方教育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個人所得稅,以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按“財產轉讓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若您難以提供完整、準確的原值憑證及合理扣除費用憑證,按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實行30%~60%四級超率累計稅率,根據增值率確認適用的稅率及速算扣除數,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
印花稅,按照“產權轉移書據”項目繳納,稅率為0.05%。
買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契稅,以不含稅成交價為計稅依據,稅率為稅率3%(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印花稅,按照“產權轉移書據”項目繳納,稅率為0.0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印花稅)。
三、直系親屬通過贈與方式過戶。
贈與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稅率為0.05%。
受贈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契稅,稅率3%(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稅率為0.0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