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四人民醫院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的通知
根據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蚌衛疾控〔2021〕43號《關于做好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和疫苗接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于受種者確因接種禁忌不能接種的,我院自2021年8月20日起,可以為高新區轄區內居民提供相應診斷證明。為配合蚌埠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您辦理各項手續,通知如下:
受理時間
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工作從2021年8月20日起開始受理。
辦理地址
申請人員在四院西院區(東海路189號)南二樓門診部窗口進行申請辦理。
需攜帶的相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近三個月來與需要申請的新冠疫苗接種禁忌疾病二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或門診病歷復印件、檢查報告單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并加蓋醫院印章;
(3)本人身份證地址為外地人員,需要提供高新區轄區暫住證證明或居委會證明。
具體流程
(1) 周一、周三、周五,下午2:30-5:00,審核、接收材料。
(2) 次周一下午2:30-5:00,專家組討論、出具證明。
(3) 次周三上午8:00-11:30,通過人員到門診部窗口領取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
咨詢電話
0552- 4075636(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備注
1、疫情防控期間,發熱、有呼吸道不適癥狀、未戴口罩及口罩有呼吸閥的患者及家屬暫不接待業務辦理,辦理業務時請保持適當距離,避免人員扎堆聚集。
2、疫情防控期間,進入醫院請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掃描安康碼。
3、所有相關材料請提供復印件,醫院留存。
4、本院僅接待高新區轄區內居民。(以身份證上地址為高新區轄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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