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在哪里辦理?帶哪些材料?
解答內容:
當事人可在戶籍地派出所辦理,若居住在省內其它城市可前往就近派出所申請辦理。根據《安慶市戶政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第二十條〔出生登記申報材料〕:
一、隨母入戶
(一)嬰兒母親《居民戶口簿》;
(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二、隨父入戶
(一)嬰兒父親《居民戶口簿》;
(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三)嬰兒父(母)《結婚證》(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上可以體現夫妻關系的,無需提供);
(四)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五)非婚生育說明(非婚生育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