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2017年規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
招生管理辦法
根據六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六安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舒城縣教育局《關于印發<舒城縣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舒城縣教育局關于規范民辦教育機構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全縣及縣城區教育發展實際,為全面做好2017年城區招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明確招生目標
鞏固縣城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確保“兩一”招生班額達到省頒標準,繼續有效解決城區大班額問題。堅決守住班額紅線,絕不突破。著力于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優良的教育教學環境,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不斷擴大。
二、嚴格執行政策
(一)招生原則
免試、就近、劃片入學;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管理
城區公辦學校招生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教育局根據核定辦學規模確定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民辦學校辦學規模和今年招生計劃,另行文)。
(三)招生要求
1.所有學校都要規范招生行為,做到“六公開”、“六不得”。“六公開”即公開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范圍、公開招生程序、公開錄取方式、公開錄取結果,自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計劃,不得通過考試等形式選拔招生,不得做片面宣傳,不能有賄招等不正當行為,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
2.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設立重點班與實驗班;教師要均衡搭配,不得出現強強聯合現象;學生要隨機分班。
3.所有小學一年級班額嚴格控制在46人以下,初一年級控制在50人以下。
4.凡在縣內外已取得一年級和初一年級學籍的學生不得重新報名,若隱瞞情況報名,學籍系統將不能入籍,開學后學生將無條件回學籍所在學校就讀,責任自負。
三、完善招生辦法
(一)公辦小學招生管理辦法
1.招生計劃
城關二小南校區(原沙埂小學)1個班、北校區(原二小)6個班,城關三小北校區8個班(原舒城三中)、城關三小西校區8個班,舒師附小8個班(原二中校區),實驗小學東校區8個班、實驗小學西校區8個班、歐洲華城分校區1個班,合計48個班。
2.學區劃分
城區學區范圍指城關鎮、開發區所轄的13個社區(東苑、飛霞、鳳池苑、碼頭、龍津橋、中大、三拐塘、鼓樓、龍塔、舒怡、新城、春秋苑,三里河)和12個村(舒中、仁和、七星、七里、古城、沙埂、伏虎村,北隅、金墩、豐墩、金虎、青墩)。
城關鎮仁和小學仍由城關中心校組織招生,招收城區的仁和村學生;開發區的新民、三溝村,仍由三溝小學組織招生。
舒城綜合大市場(東方名城)納入舒城二中東校區、孔集小學、孔集中心校招生。
城關二小南校區(原沙埂小學):沙埂村、伏虎村等;
城關二小北校區:三拐塘社區、春秋苑社區(部分)、中大社區、舒怡社區、新城社區等;
城關三小北校區:春秋苑社區、東苑社區、三里河社區、舒怡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青墩村等;
城關三小西校區:豐墩村、金虎村,三里河社區(梅河路以南)等;
實驗小學東校區:鳳池苑社區、七里村、七星村(部分)等;
實驗小學西校區:東苑社區、三里河社區(梅河路以北),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青墩村等;
實驗小學歐洲華城分校區:歐洲華城小區等;
舒師附小:飛霞社區、鼓樓社區、龍塔社區、碼頭社區、龍津橋社區,舒怡社區、舒中村、七星村等;
城區拆遷戶根據實際居住地、家長意愿及學校學額綜合考慮。
3.招生對象
戶籍和住籍均在城區(戶籍含居住證,下同)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條件的流動類型兒童。因城區小學學位有限,2011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流動類型兒童,不予考慮。
4.報名條件
(1)城區學區范圍內兒童入學條件及所需材料
①戶籍或住籍在城區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戶籍住籍均在城區的適齡兒童,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戶籍住籍不統一的適齡兒童,按照住籍為準。
②戶籍住籍均在城區學區范圍內的不足齡兒童(2011年9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③城區拆遷戶根據意愿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學。
戶籍住籍均在城區的不足齡兒童原則上按照就近原則入學,必要時根據學位剩余情況進行微調。
材料:家庭戶口簿、房產證、辦理報名手續者的身份證、城區房屋拆遷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城區報名入學登記表(可在報名地點領取或教育局網站下載)。
掛靠戶口、戶口轉入12個月以下不在此范圍。
(2)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條件
①進城務工類: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務工12個月及其以上,簽訂有正式勞動合同,購買職工養老保險(2016年8月1日以前辦理的職工養老保險),在城區有相對固定安全的居住場所。
②進城經商類: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區經商12個月以上,且證件在2016年8月1日以前辦理,有固定場所。
③回城就讀類:學生本人戶口在城區、非單人入戶并在城關有固定住房(戶口不在城區、城區有房產的,包括對婚后無住房一直隨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處的城區有房產的);隨父母工作調動的學生。掛靠戶口、戶口轉入12個月以下不在此范圍。
④軍人子女類:按照省市有關文件執行。
所有報名學生要選擇兩個意向就讀學校,對于學區學額已滿,教育局將根據住籍(租房不考慮)位置和學生意愿(優先考慮住籍、戶籍均在城區的學生)進行微調,學生要接受調整。
材料:家庭戶口簿、流動人口相關材料(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營業執照、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軍人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辦理報名手續者的身份證、城區報名入學登記表(可在報名地點領取或教育局網站下載)
(二)公辦初中招生管理辦法
1.招生計劃
舒城二中西校區40個班、東校區6個班,舒城三中6個班,計52個班。
2.招生辦法
(1)城區學校2017年在籍畢業生
城區學區內的城關二小南北校區、城關三小東西校區、實驗小學東西校區、舒師附小、仁和小學的2017年在籍畢業生全部根據學生意愿分配到三個校區。
(2)流動人員子女
①進城務工類: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務工12個月及其以上,簽訂有正式勞動合同,購買職工養老保險(2016年8月1日以前辦理的職工養老保險),在城區有相對固定安全的居住場所。
②進城經商類: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區經商12個月以上,且證件在2016年8月1日以前辦理,有固定場所。
③回城就讀類:學生本人戶口在城區、非單人入戶并在城關有固定住房;隨父母工作調動的學生。掛靠戶口、戶口轉入12個月以下不在此范圍。
④軍人子女類:按照省市有關文件執行。
材料:小學畢業證、家庭戶口簿、流動人口相關材料(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營業執照、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軍人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辦理報名手續者的身份證、城區報名入學登記表(可在報名地點領取或教育局網站下載)
(3)足球特長生
足球特長生(足球特長生指在縣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前三名隊的主力隊員)有意愿在城區就讀的可根據剩余學位情況,安排到城區初中就讀。
3.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額分配辦法.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額按三個校區分配。
(三)民辦學校招生管理辦法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與公辦學校招生地位平等,依照規范招生行為統一管理。
1.招生計劃
各民辦學校根據學校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和生均占地面積等核定最大辦學規模,減去在校生人數,得出當年最大招生數。上報以及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出最大規模。(具體辦學規模和今年計劃,另行發文)
2.招生范圍
小學面向全縣招收2011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初中面向全縣招收2017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3.招生方法
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如若報名人數超出當年招生計劃,采取搖號錄取。學籍審批、公用經費分配均與招生計劃對應。
(四)鞏固提升城區均衡發展成果
我縣已通過義務教育縣域內基本均衡發展評估,今年仍按原先部署和要求,繼續做好銜接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1)舒城二中原七、八年級遷入二中西校區,舒城二中東、西校區和舒城三中同時招收七年級新生,其中舒城三中只招生收寄宿制學生。
(2)三小東校區四年級學生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下學期可自主選擇在三小北校區或三小東校區就讀,其它年級不動。三小東校區停止招收一年級新生,三小西、北校區(原舒城職高校址)同時招收一年級新生。
(3)舒師附小原校址學生不動,新校區(舒城二中原校址)開始招收一年級新生。
(4)實小東、西、歐洲華城校區同時招收一年級新生。二小南校區(原沙埂小學)納入城區招生,二小南、北校區同時招收一年級新生。
四、規范招生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1)流動人口初一新生:
2017年8月10日-8月12日
(2)城區小學新生:
2017年8月13日-8月16日
(3)流動人口小學新生:
2017年8月17日-8月19日
2.報名地點
城關三小北校區(原舒城職高校址)
(二)審查
1.采集信息
今年招生要求實名制辦理。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備查,復印件交報名處。
2.現場審核
工作人員根據規定條件審查把關。
3.全面核查
一是深入生源地核查。核查人員由縣教育局、招生學校負責人、相關中心校共同組成,重點鄉鎮每個鄉鎮一個核查小組;其他鄉鎮一個片一個核查小組(一個片包括幾個鄉鎮)。核查人員進村入戶核查申請人提供的情況是否真實。
二是深入到家長務工單位、經商場所核查。核查小組成員由縣規范辦學行為領導組成員單位共同組成。
三是深入到實際居住地核查。
四是到有關單位核查,核查材料的真實性。
4.重點核查
公示后被舉報的,作為重點進行核查。
5.追蹤核查
隨機抽取的對象可能多次、多層核查。
核查時間與核查結果公示:與報名和核查同步。
(三)分配
小學錄取新生按照戶籍、住籍、務工地點、經商場所、學校剩余學位等因素綜合考慮學校分配。原則上依據常住地安排就近入學;除城區拆遷戶外租賃房屋位置不作為“就近入學”條件,不提倡舍近求遠跨招生區域乘車上學。
(四)公示
1.公示分配名單。縣教育局將申請在城區入學并現場查驗的學生名單匯總,在舒城教育網(http://www.scedu.gov.cn/)公示。
公示分校名單:初中:2017年8月19日-8月21日,
小學:2017年8月28日-8月29日。
2.公示核查結果。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公示家長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入學資格。
五、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籌實施2017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縣教育局成立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六、營造良好環境
隨著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不斷推進,義務教育質量全面穩步提升,城鄉教育一體化進程加快,城鄉教育發展差距越來越小,農村的辦學條件、師資水平、管理質量等均有大幅度提升,就近入學是最好的選擇。請廣大家長理解支持城區招生,做到誠實守信,共同維護城區招生的和諧公正。
縣教育局舉報電話:8669881(監察室)、8661641(基礎教育股)、8621209(辦公室)。
七、本辦法由舒城縣教育局基教股負責解釋。
舒城縣教育局
2017年7月26日
舒城2017年城區義務教育招生
日程安排表
一、城區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0日—8月12日 流動人員子女入學報名;
2.8月10日—8月14日 核查報名材料;
3.8月15日—8月18日 公布核查結果
4.8月19日—8月21日 公布全部錄取名單。
二、城區小學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3日—8月16日 城區的兒童報名;
2.8月17日—8月19日 流動足齡兒童報名;
3.8月16日—8月24日 核查報名材料;
4.8月25日—8月27日 公布核查結果;
5.8月28日—8月29日 公布分校名單。
報名地點:城關三小北校區(原舒城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