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2.具備符合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專業知識技能,適量承擔教學任務;
3.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責任心、組織協調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團隊合作和開拓創新精神,服從學院工作安排;
4.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專職輔導員計劃為10名,不納入編制管理,具體招聘條件為: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8月12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或中國農業銀行卡。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45元/人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高職教育、管理、人文、時政、公文寫作等知識,滿分120分。
筆試時間: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8月16日9:00至8月18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含加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村官”(服務滿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須滿2年及以上)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人員于8月21日攜帶相關證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筆試準考證到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長江南路398號,波斯曼大廈911室,聯系電話:0566-3211903)申報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池州人才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在筆試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2、資格復審。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1:3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不超過2次。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照“筆試成績÷1.2×0.6+結構化面試成績×0.4”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體檢考察。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仍有同分的,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標準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續聘,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辦理編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續;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嚴重違法單位勞動紀律、總體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工資待遇。基本工資(1700元/月),另加輔導員考核工資,課時獎勵。按相關規定辦理五險一金,其它福利待遇參照學院同等人員標準執行;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檔案關系實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項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池州人才網、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聯系電話:0566-2092446(池州職業技術學院)
考務電話:0566-3211903(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