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縣人民政府網、泗縣政府信息公開網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公示一周。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事關事業單位的可持續發展,事關公平就業和社會穩定,事關應聘人員的切身利益。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回避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7-7010639 (泗縣人社局事業股)
考務咨詢電話: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試中心)
0557-7099028(縣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7-7026755 (泗縣人社局紀檢監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