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零擇校”,維護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均衡。根據市教體局宜教發【2017】12號《關于安慶市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朝陽路小學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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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對象
學區內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學區劃分范圍朝陽小學
朝陽社居委,文苑路以東,葉祠路以北。
學區劃分示意圖見附件1。
〈3〉時間安排
1、報名登記:2017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審核通過新生名單公示:8月25日
3、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報到注冊:9月2日上午8:00
〈4〉登記地點
一年級教室(101、102、103班)
〈5〉招生計劃
5個教學班。
〈6〉報名方法
根據學區范圍,由家長攜帶戶口簿、相關房產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及兒童出生證明等材料到學校報名登記,具體材料詳見新生報名材料清單(附件2)。
〈7〉溫馨提示
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區基教科5939251;
?〈8〉附:2017年新生報名材料清單
1、新生共同材料是所有新生都必須提供的,余下的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提供相應的材料。所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請家長提前準備好兩個檔案袋將原件和復印件分開裝袋。
2、市房產局出具的近期證明是指“2017年5月1日后”;無房的必須開具夫妻雙方的無房證明。
3、對申請我校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地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的發證時間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
附件(2)
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實際常住地認定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安徽省貫徹〈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對申請我校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地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的發證時間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
第一條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父母房產證地址相一致的,按其父母房產證地址確定學區。
第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父母房產證地址不一致的,按其父母房產證地址確定學區。
第三條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無房產,住在(外)祖父母一起,且孩子出生即隨父或母入(外)祖父母戶籍的,按(外)祖父母房產證地址確定學區。
第四條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房產屬自建房且無其它房產的,按自建房地址確定學區;屬拆遷安置房的,按安置證明提供的安置地址確定學區。
第五條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無房產,租住公有住房并能提供公租房證,持1年以上(含1年)繳納相關費用的原始憑證,按公租房地址確定學區。
第六條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屬區內拆遷戶,既未購房又未安置的,憑拆遷協議,按原拆遷地確定學區或接受教育中心統籌調劑。
第七條 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是指非安慶市轄四區戶口,跨省、市、縣的外來務工及經商人員,其隨遷子女實際常住地認定,按居住證(暫住證)地址所在學區學校審定是否登記或調劑到該校辦學聯合體學校登記。
第八條 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以及贈與和未發生法律效力的遺囑房等,均不能作為學區房,即不能以此房產作為本學區入學條件。
第九條 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學區生源資格認定的住房,在小學6年不再作為該戶家庭以外的兒童、少年入學資格認定的條件。
第十條 同城私租及其它無法認定實際常住地的,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提供的材料由中心學校統籌安排到招生學位有空余的公辦學校入學。
各位不足齡兒童家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根據以上規定,小學入學年齡應當是年滿六周歲(2017年小學新生入學年齡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