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
設立筆試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
資格復審題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的),按照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減選調崗位數。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80元/人面試費用并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者登錄網站,下載填寫《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須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的《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5
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崗位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1.2×0.6+面試成績×0.4合成,合成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6
考察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考察對象人選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再相同,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由選調單位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考察人選缺額的,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前述規定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2次。
7
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根據有關規定,選調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有關待遇按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66-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