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七、考試
(一)初試:
1.考生應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2.初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8:30—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3.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二、數學三、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美術專業技法考試時間為6小時。
(二)復試: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復試時間、地點、復試辦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八、錄取
(一)錄取工作: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在通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教育部的錄取檢查后,擬錄取考生將被正式錄取。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結束后發放,預計發放時間為6月中旬。
(二)錄取類別: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轉人事關系,在被錄取前均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三)保留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學制、學費和培養方式
(一)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3年,其余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2年。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均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式為全脫產在校學習。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收費標準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非脫產學習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間進行在校學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獎助體系
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對優秀研究生的獎勵,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教學、科研、管理,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就學,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和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
1. 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0000元/生。
2. 學業獎學金。(1)新生獎學金。一等獎占40%,獎金7000元,二等獎占60%,獎金5000元。(2)綜合獎學金。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6000元;三等獎4000元。(3)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發表論文、申請專利、文體活動、省級以上競賽取得成績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單項獎學金(不含考取博士)的獎勵標準為2000元/項,考取博士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
3. 社會捐助。根據捐助單位要求,不定期/額獎勵資助優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學金
1.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所有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崗位助學金。學校在研究生中設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崗位,崗位津貼標準一般為800元/生·月。
3.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逐年審核、按年發放,由經辦銀行按學年直接劃入學校助學貸款專用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