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少兒游泳分區賽(馬鞍山賽區) 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
二、承辦單位:馬鞍山市體育局
馬鞍山市游泳運動協會
三、協辦單位:
馬鞍山市海龍王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比賽日期:2017年11月4日至5日
比賽地點:安徽省馬鞍山市海龍王游泳館
五、運動員資格
1、年齡要求
10歲及10歲以下年齡組:限200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
11歲組:限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2歲組:限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3歲組:限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4-15歲組:限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16歲以上組:限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六、競賽項目
(一)競賽項目
10歲組、11歲組、12-13歲組: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50米、100米)、混合泳(200米)
14-15歲組、16-18歲組: 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50米、100米)
(二)單項報名少于3人的取消設項,涉及的隊員可以在10月20日前另行調整參賽項目(涉及調整的由工作人員與參賽單位教練員聯系)。
七、參加單位
(一)由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組成的代表隊或業余體校代表隊可報名參加。
(二)經地方體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各游泳俱樂部、游泳池(館)、普通學?;蛞云髽I命名的代表隊可報名參加。
(三)參賽須以單位、俱樂部或學校名義報名,各單位報名人數須達到2人以上方可報名參賽,不接受個人報名。
八、參加辦法
(一) 參賽運動員需在所屬省級體育主管部門辦理業余注冊手續,比賽時持身份證原件檢錄參賽。未注冊的運動員不得報名參賽。
(二) 各單位各單項參賽人數不限;每人參賽項目限報三項;運動員不得跨組參賽。
(三)比賽主辦單位有權對參賽運動員進行骨齡檢測,檢測不合格者,只算成績,不計名次;骨齡檢測經費由參賽運動員負擔。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經發現取消其所有參賽成績并上報國家體育總局。
(四)凡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運動員不能參加比賽,取消已獲的成績和名次,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各參賽單位須為本單位所有參賽運動員、教練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現場報名時提交保單復印件,其在比賽中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等事故,主辦和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競賽辦法
(一)采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
(二) 所有項目進行一次性決賽,按成績先后排列名次。
(三)比賽檢錄時,參賽者須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參賽。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賽成績,視情節進行處理。
十、裁判員
(一)總裁判長由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由承辦單位選派。
(二)無總裁判長簽字的成績冊,運動員成績無效。
十一、報名和報到
(一)各單位必須在網上進行在線報名,具體報名時間為9月27日起至10月13日。請登錄中國游泳協會官方網站(www.swimming.org.cn)點擊“網上報名”,選擇“2017年全國少兒游泳分區賽(馬鞍山賽區)”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填報。報名后通過報名系統直接導出報名表,用A4紙打印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后發送照片到郵箱號:smile551@126.com 聯系人:鮑祥彪,固定電話:0555-2371999,手機號碼:13955549999。逾期報名,不予安排比賽。報名表中須填寫運動員的出生年月、報名成績及主管教練員姓名等,報名成績必須在網上填報該運動員本年度最好成績。
(二)各參賽隊報到時間地點見補充通知。
十二、處罰
(一)運動員訓練熱身時,不得佩帶劃水掌,否則取消當日及次日參賽資格。由此造成他人傷害的運動員取消本次比賽參賽資格,已獲得的所有比賽成績按測驗處理。對其所在單位罰款2000元,并視情節做出其它相應處罰。
(二)運動員訓練熱身時,必須按要求游進和沖刺練習,否則取消當日及次日參賽資格
十三、錄取名次與獎勵
承辦單位為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頒發獎狀,達到等級標準的運動員,承辦單位將出具成績證明。
十四、秩序冊和成績冊要求
(一)秩序冊上須標明每個運動員的出生年月及主管教練員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