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懷寧縣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家庭財產、收入狀況等相關材料,經鄉鎮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通過后,報縣民政局審批,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我縣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依據《懷寧縣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家庭財產、收入狀況等相關材料,經鄉鎮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通過后,報縣民政局審批,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我縣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給予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