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本人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使用藥物,當我咨詢當地政策后發現購買的藥物必須加蓋有醫院公章的收費憑證才可以報銷,而我每次去醫院不能直接讓醫生開藥或者取藥,必須先掛號才能找到醫生開藥,每次還只能購買一支藥劑,一個月掛號費都要花不少錢,希望有關部門領導能不能想一個完美的辦法,讓這種事情變的簡易一點,方便一點,不要那么復雜,感謝!
解答內容
解答來源:市醫療保障局
解答內容: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慢性病門診購藥若拿回窗口報銷,必須加蓋有醫院公章的收費憑證才可以報銷。辦理了慢性病證可以在醫院走方便門診綠色通道或到就近的慢性病定點藥房直接購買,醫保報銷費用即時結算,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費用就可以。如您有其他相關醫保咨詢,請撥打0556-5897115、5897116、5897291。 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