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本人2020年7月辦理了退休,問下怎么領取獨生子女計劃生育獎勵金。
解答來源:迎江區
答復意見: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經查:終身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或終身無子女的人員,在退休(或到退休年齡)時給予獎勵。
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5%的退休金;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職工,退休時按100%發給退休金或者給予一次性補助。
2.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02年元月1日以后退休且退休時沒有享受過一次性補助的企業退休職工和城市無用工單位居民、非國有企業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城鎮居民男性年齡滿60周歲,女性年齡滿50周歲)給予一次性補助,標準為1500元;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職工,一次性補助標準為2000元。
3.未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提前退休人員,經批準之次月起,憑退休證可以享受退休獎勵,以前退休時領取的一次性補助不足1000元的補發到1500元;終身無子女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的補發至2000元。
獎勵發放程序(市區)
1.本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對象,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休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向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村委會)提出申請。
2.資格確認: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單位核查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他人員或國有已破產、改制企業職工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居委(村委會)核查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身份證》、《戶口簿》,申請對象攜帶由社居委(村委會)初審后的申請表到原企業或企業主管單位審核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不需要此項審核),并將申請表交回社居委(村委會);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審核,統一報區衛生健康部門匯總審批。
3.資金發放: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由單位按規定發放;其他人員或國有已破產、改制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補助,由市區分擔發放。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迎江區衛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