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我們辦的是城鎮居民醫保:
①十月初已經辦理了異地就診備案,并進行手術。由于醫院的資源問題,手術后醫生讓辦理了出院手續回家療養一個星期,再回去住院進行化療,可能后續都會不間斷去異地同家醫院進行住院化療再出院,再住院,這種每次住院都要辦理異地就診備案嗎?
②在醫保報銷后是否享受二次報銷,在哪里可以辦理,報銷的期限是出院繳費的多久時間內?
解答內容:
如果您十月份已經辦理了異地就診備案,當年需要在同家醫院進行住院化療而反復住院的,不需要再次辦理異地就診備案,您可以直接在已經辦理備案的就診醫院報銷。 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已實行了“一站式”結算,達到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也直接在醫院報銷,不需要再次申請大病保險報銷。原則上報銷的期限在下一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若您有其他疑問請撥打0556-5897115、5897116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處理單位: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