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王女士咨詢:“我是定遠縣人,戶口還在老家,但是來合肥打工已經幾年了,也買了房子。現在孩子快要上小學了,不知道像我這種情況,孩子可以在合肥入學嗎?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合肥市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近年來,我市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 “兩個一致”的基本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但對于不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也在每年的招生意見中,作出了明文規定:房產證和戶口簿不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須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并實際居住等相關材料,由房產證地址所屬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