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滬科規〔2020〕8號)等政策文件,申報轉化項目的高新技術成果須為基于核心技術研發,首次實現轉化并形成樣品、樣機或服務的項目。與之類似的是,合肥市開展了“三新”產品認定推廣工作,出臺《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認定及推廣實施方案(試行)》(合科創委辦〔2022〕16號)政策文件。 一、認定方面。 合肥市“三新”產品是指在合肥市研發、生產,經過創新,主要技術指標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或能夠替代進口保障供應鏈安全,產權明晰,質量可靠,市場前景較好的產品。申請合肥市“三新”產品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單位注冊在合肥市內,具備相應的生產、設計、關鍵部件制造、組裝、軟件系統集成能力,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 2、申請單位及產品符合合肥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 3、申請單位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4、申請產品具備首創性(主要包括基礎原理首創、核心技術首創、產品功能首創三類)或可替代進口,質量可靠,相關技術指標在類似技術、產品、模式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及以上。 5、申請產品符合國家和省、市對產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具備較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前景較好。 二、推廣方面。 經認定的產品列入《合肥市“三新”產品推廣應用目錄》,向社會公布,予以推廣應用。 1、支持首采首購。支持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領域選用“三新”產品,在以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的招投標活動中,引導市場主體積極主動使用“三新”產品;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率先應用“三新”產品。 2、支持政府采購。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合理設置首創性、先進性等評價因素,鼓勵采購人優先采購“三新”產品。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需要采購“三新”產品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其他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參照政府采購要求,鼓勵采購“三新”產品。 3、鼓勵場景應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化采購中優先使用“三新”產品。 4、開發應用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三新”產品推廣應用綜合險。 5、加強宣傳推廣。不定期組織開展“三新”產品“雙需”對接、路演推介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