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進口車上牌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申請材料: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2.機動車的來歷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其中,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3.完稅或免稅憑證(已實現聯網核查,無需提交紙質憑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已實現聯網核查的,無需提交紙質憑證) ;5.國產車提供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車提供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原件;6.如代理人代辦的,還須出示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7.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膜(可現場免費拓印);8.屬于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屬于使用性質為危險貨物運輸、公路客運以及旅游客運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具備相關道路運輸許可;9.不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二)業務流程:機動車查驗并拍攝機動車標準照片受理崗審核受理、繳費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受理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現場制牌點領取號牌(非現場制牌點的請選擇郵寄或自取號牌)。溫馨提示:1、車輛管理所實現與機動車制造廠新車出廠查驗信息聯網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2、屬于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辦理地點:4S店屬于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的可實現購車上牌一站辦理。蜀山分所(蜀山經濟開發區湖光路與仙霞路交口)、包河分所(包河區天津路與哈爾濱路交叉口西南角)、廬陽分所(廬陽產業園官塘路7號)、瑤海分所(新站區文忠路與天水路交口)可辦理國產小型客車注冊登記。進口車需前往車管所本部(宿松路與紫石路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