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答: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單位的有效工作證(卡)、單位蓋章的工資表、單位蓋章的從事本職工作的證明、身份明確的單位同事的證明等,附證人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方式); 3、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身份證的,可以提交戶口簿); 4、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關系申請的,應當提交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 5、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和相關醫療救治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6、未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登記注冊基本情況(可到工商局查詢打印); 7、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證明(如相關證人證言,并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方式;或者其他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 8、因特殊原因受到傷害的證明材料: (1)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提交上下班時間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分或司法機關,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對事故責任定性的相關法律文書等; (2)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因工外出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裁決; (3)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針對暴力傷害所作的證明材料和法律文書; (4)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受到傷害的,應當提交民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針對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行為受到傷害所作的證明材料; (5)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應當提交《革命軍人傷殘軍人證》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舊傷復發確認證明; 9、勞務派遣人員應當提供派遣單位和實際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受派員工和派遣單位的實際勞動合同、實際用工單位的事故調查材料; 10、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11、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供能夠證明情況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