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七部門《合肥市關于進一步促進合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自2016年10月2日進行相應調整,停止“商轉公”貸款業務辦理。根據省住建廳《安徽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實施辦法》(建金〔2017〕49號)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在90%以上,暫停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自2017年以來,合肥市個貸率始終高于95%,長期高位運行。因此,暫不具備恢復“商轉公”貸款業務的條件。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持續關注資金運行情況,待具備恢復“商轉公”貸款業務條件時,及時在官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