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至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東政辦[2020]47號文件第四章保障對象和準入條件要求,可以申請公租房的對象主要包括:縣城主城區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無房家庭等共計五個類別。分別從住房、收入、財產三個方面劃定準入條件。
根據《東至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東政辦[2020]47號文件第四章保障對象和準入條件要求,可以申請公租房的對象主要包括:縣城主城區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無房家庭等共計五個類別。分別從住房、收入、財產三個方面劃定準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