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登記需要提供: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身份證正面和戶口本本人頁需復印在一張紙上) ;
2.當地電子居住證,可在皖事通上面查看,以及電子居住證截圖打印件;
3.兩寸合影三張;
4.如果之前有過婚姻史, 還要攜帶離婚證或者法院離婚判決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二、離婚登記需要提供: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 ;
2.結婚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如結婚證遺失,需要調取結婚檔案并提供復印件);
3.電子居住證,可在皖事通上面查看,以及電子居住證截圖打印件;
4.辦理離婚申請,填寫離婚申請書,然后發放離婚受理回執單(男女各一張) ;
5.一個月冷靜期后,在離婚受理回執單的規定時間內,執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離婚受理回執單、兩寸個人照片各兩張和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前來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即可(若超過離婚受理回執單的規定時間則視為自動放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