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宜政辦秘〔2019〕34號)、《關于調整安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通知》(宜醫保秘〔2021〕94號)文件精神,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合規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2萬元以上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系統支持直接結算,無需申請。
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宜政辦秘〔2019〕34號)、《關于調整安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通知》(宜醫保秘〔2021〕94號)文件精神,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合規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2萬元以上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系統支持直接結算,無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