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淮北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辦法(試行)》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工作人員)70名(詳見附件《淮北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本市范圍內,縣區及以下機關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副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不含省垂直管理單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2年以上縣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崗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9月,被市及市以上機關借用時間需扣除);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和任職資格條件;
7.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其他不適宜參加遴選的。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方法,按照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9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中共淮北市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市行政大樓714房間)。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自行從公告附件中下載并認真填寫《淮北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經所在機關(單位)審核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到報名點報名,逾期不再補報。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并不得報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報考人員需提供材料為:《報名登記表》(需所在單位同意并蓋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復印單位公章)、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復印單位公章)及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遴選職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由市遴選辦負責解釋。
(二)資格審查
市遴選辦按照公布的報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數職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減遴選計劃。
報考人員通過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因遴選職位取消的報考人員,于9月9日17:30前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職位。
資格審查結束后,市遴選辦統一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遴選辦統一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增加加分因素,以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滿2年為基數,每多工作1年(實際在崗時間,被縣區及以上各級機關借調時間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過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憑鄉鎮(街道)黨(工)委開具的在鄉鎮(街道)實際工作年限證明(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書記簽字),并經縣區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后,到市遴選辦辦理審核手續。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遴選辦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遴選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素質、職位適應和綜合能力,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