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咨詢合肥市基準房價標準,及各基準房價適用范圍?
解答來源:市地稅局 解答時間:2017-02-13
解答內容:經勞財稅處辦理,您了解房屋基準價主要是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地稅部門不負責基準房價發布。2005年7月1日,合肥市政府授權市房產局公布合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房產部門公布的基準房價按土地地塊級別區分為:環城公園路以內為Ⅰ級,價格標準為5000元/平方米;Ⅱ級為一環路所圍區域、高新開發區、政務新區, 價格為3700元/平方米;Ⅲ級為銅陵路、太湖路、馬鞍山路、望江路、潛山路、臨泉路所圍的區域以及新站區,價格為3400元/平方米;Ⅳ級為二環路所圍區域、經濟開發區除前三個等級以外的所有樓盤,價格為3000元/平方米;二環以外區域為Ⅴ級,價格為2500元/平方米。隨著普通房價公布后,省城普通房受惠政策更加明確:各地段低于公布價格標準的房屋,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區的容積率在1.0以上。此類房屋交易時可按4%減半征收契稅;房屋5年以上進行二次交易,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免征營業稅。同時,根據國家要求,根據市場變化,合肥市普通住房的價格標準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合房﹝2009﹞36號《關于調整合肥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規定:根據合肥市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為進一步規范市場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平穩發展,經市政府批準,市房地產管理局發布合肥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如下:級別 區 域 范 圍(道路所圍區域內)單價標準;Ⅰ級 北一環→鳳陽路→全椒路→南一環→馬鞍山路→九華山路→徽州大道→黃山路→西一環→北一環 ;ⅠA級環城公園路以內 5000元/㎡;ⅠB級Ⅰ級范圍內ⅠA級以外地區 4700元/㎡;Ⅱ級 臨泉路→新蚌埠路→站前路→銅陵路→望江東路→當涂路→東流路→金寨路→312國道→合九鐵路→臨泉路 4400元/㎡;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75號)精神,確定調整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調整后的標準為: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以上且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