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
合肥市市區自從09年禁止摩托車上牌以來。摩托車數量大幅減少,隨著市區交通多元化發展,市區交通得到較大改善。現道路上行駛,正常年檢合格的摩托車(市區牌照)不過一兩千輛。摩托車有它的優勢,完全取締不符合社會發展要求。可否在不增加現有摩托車數量的基礎上,實行摩托車按時報廢,車牌繼續使用政策,謝謝。
回復單位:合肥市公安局?
解答內容
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規定,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但因公務需要的除外。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不得遷入市區登記。市人民政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可以對摩托車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市區以外的摩托車不得進入市區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以及其他限行區域內的道路行駛。車管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要求辦理車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