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你好,我現(xiàn)在戶籍在合肥,11年至13年在淮南工作,辭職后一直未上班,辭職時開的離職證明丟了,單位現(xiàn)在不給我補開,我要怎么樣才能把公積金提取出來呢?
解答來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答復意見: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封存滿半年并未在本地或異地重新設立公積金賬戶的,本人可以憑身份證、銀行卡、離職證明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如離職證明遺失,近期社保部門出具的失業(yè)證明原則上也可作為離職證明使用。詳情咨詢公積金服務熱12329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