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今年1月至8月全省16個地級市空氣質量排名,黃山、宣城、池州排名前三位。池州、蕪湖、滁州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前三。
排名采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大小來確定,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參與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的有PM2.5、PM10、CO等6項指標。數據顯示,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為85.4%。
排名表通過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變化率反映各市本年度評價時段內與上年同期變化幅度,大于0代表空氣質量惡化,等于0代表持平,小于0代表改善。根據排名表顯示數據,各市空氣質量同比均改善,池州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為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