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成立企業的注冊資本和相關申請文件有哪些?
處理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企業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除銀行金融機構等14類企業),冠安徽省名的企業注冊資本要求不低于500萬,其他企業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依據2019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提交材料規范,注冊一般企業的申請材料如下: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公司章程;
3.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
5.住所使用證明;
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市市場監管局聯系,聯系電話:4125097.
處理單位:蚌埠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