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我父母因身體原因已多年無法從事勞動生產,沒有經濟收入,今年5月我母親因患乳腺癌已花費數萬元,現階段住院化療及后期靶向化療任然需要巨額的醫療費用,請問因重疾申請低保有相關的援助政策嗎?
處理意見:
因病支出型貧困居民申請低保:
(一)保障范圍持有我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因家庭成員患重特大疾病導致自負住院醫藥費用支出較大,導致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實際生活水平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因病支出型貧困居民申請低保的認定條件有哪些?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因病支出型貧困居民,可以按程序申請低保:
1、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患重特大疾病的自負住院醫藥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或歲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藥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安徽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的規定;
其中,申請因病支出型貧困救助時,家庭成員中有下列情人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不就業或從事勞動生產的;
(2)、在生病后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自主擇校就讀的;
(3)、法定贍養、扶(撫)養義務人,拒不履行法定贍養、扶(撫)養義務或故意轉移個人資產的;
(4)、家庭成員擁有各種非經營性機動車輛(普通摩托車以及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除外)、船舶等;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2套以上(含2套)商品住房或擁有其他商業、生產用房的;
(6)、拒絕配合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民政部門進行調查,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括非穩定性隱蔽收入),提供虛假證明的;
(7)、生病后自籌購房、建房或者裝修住房的,但必要的維修和政策性救助除外;
(8)、其他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的情形。
4、財政供養人員不納入低保范圍。
處理單位: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