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長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證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正式印發。 根據《方案》,2021年1月1日起,長沙市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內,尚未申請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必須實施交房交證,這意味著交房交證政策將在內五區全面推廣實施。為長沙的改革創新點贊.然而像綠地海外灘二期的業主這種當初急于買房,開發商開出交房后1000多個工作日后才辦證的條件我們也接收了。像我們這樣的業主要4到5年后才會給辦證。交房交證政策能否惠及到我們這一部分業主呢。
經調查,現回復如下:交房交證實施方案只針對2021年1月1日后,未辦理預售證的新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