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家人得了結腸癌,有新農合醫保,也在醫保局登記了慢性病。在桐城市人民醫院檢查拿藥都能報銷。村醫上門掛水,不能報銷?
解答來源:桐城市醫療保障局
解答內容::
感謝您對我們醫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依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宜政辦秘〔2019〕34號)文件精神,我市特慢病患者在一級及以上承擔特殊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特殊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按當次就診醫療機構普通住院政策報銷。
根據您的描述在村室就診的醫藥費用只能按照普通門診政策報銷,即在我市承擔普通門診服務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為50%,年度起付線為40元/人,年度報銷限額為80元。
家庭成員間可統籌使用。如果您本年度的額度用完,在村室所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將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