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咨詢關于個人改名字的事宜
回復單位:望江縣公安局
解答內容:
網友:您好!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關于姓名變更,《安徽省戶政管理規范》第四十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
(一)學齡前兒童;
(二)父母離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系變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您在留言中反映您的名字出生的時候上錯了,如果只是您口頭上說上錯了是不能更改的,如果是由于當時派出所登記的姓名與您出生證名字不一致,則可以到派出所申請更正。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望江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戶政室聯系。聯系電話:0556-72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