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本人在潛山市工作,配偶在桐城市人民法院工作。長期異地分居,影響工作及家庭。是否有政策可以申請將配偶調回潛山法院工作,需要如何申請,具體需要報請哪些相關部門,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解答內容:
根據我市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請來潛工作的有關政策,具體調動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我市人事部門、機構編制部門、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個人申請調動報告及身份、學歷等相關佐證材料;
2、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統一報請市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后領取調動審批表。由調入、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調動審批表上簽署意見,辦理調動手續。
3、經考察合格后由市人事部門按人員調動流程辦理調入手續。
具體情況可咨詢潛山市委編辦,聯系電話:8921222。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處理單位: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