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黨員檔案袋可以寄回人事檔案所在的懷寧縣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還是可以先自行保管?或者寄回戶籍地的村黨支部保管?麻煩解答一下,謝謝
解答內容:
您好!現就您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33號)規定: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黨員,其工作單位建立黨組織的,應將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對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黨員,可將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高校黨組織,也可轉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鄉鎮黨組織,或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我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因各種原因,一直未成立流動人才黨組織,有關黨組織籌建已納入計劃中。如果您還沒有落實工作單位,原就讀高校可以繼續保留您的組織關系,一般不超過2年;如果原就讀高校不再保留您的組織關系,建議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居住地的鄉鎮所屬的村(社區)黨組織,符合轉出組織關系條件時及時轉出。
具體情況請咨詢縣委組織部:0556-4611112
處理單位:懷寧縣委組織部